科普知识-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2
第二节兽药应用常识
一、禁用兽药
(一)农业部193号公告禁用部分兽药
以下药物食品动物禁用
1、氯霉素及其盐、酯(包括:琥珀氯霉素)及制剂剂。
2、硝基呋喃类:呋喃唑酮(痢特灵)、呋喃它酮、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。
3、性激素类:甲基睾丸酮、丙酸睾酮、苯丙酸诺龙、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、酯及制剂
4、催眠、镇静类:氯丙嗪、地西泮(安定)及其盐、酯及制剂。此类药物促生长作用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。
5、硝基咪唑类:甲硝唑、地美硝唑及其盐、酯及制剂。此类药物促生长作用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。
注: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。
(二)农业部560号公告禁用部分兽药
1、抗病毒药物
金刚烷胺、金刚乙胺、阿昔洛韦、吗啉(双)胍(病毒灵)、利巴韦林等及其盐、酯及单、复方制剂。
2、抗生素、合成抗菌药及农药
抗生素、合成抗菌药:头孢哌酮、头孢噻肟、头孢曲松(头孢三嗪)、头孢噻吩、头孢拉啶、头孢唑啉、头孢噻啶、罗红霉素、克拉霉素、阿奇霉素、磷霉素、硫酸奈替米星、氟罗沙星、司帕沙星、甲替沙星、克林霉素(氯林可霉素、氯洁霉素)、妥布霉素、胍哌甲基四环素、盐酸甲烯土霉素(美他环素)、两性霉素、利福霉素等及其盐、酯及单、复方制剂。
农药:井冈霉素、浏阳霉素、赤霉素及其盐、酯及单、复方制剂
3、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
双嘧达莫(预防血栓栓塞性疾病)、聚肌胞、氟胞嘧啶、代森铵(农用杀虫菌剂)、磷酸伯氨喹、磷酸氯喹(抗疟药)、异噻唑啉酮(防腐杀菌)、盐酸地酚诺酯(解热镇痛)、盐酸溴己新(祛痰)、西咪替丁(抑制人胃酸分泌)、盐酸甲氧氯普胺、甲氧氯普胺(盐酸胃复安)、比沙可啶(泻药)、二羟丙茶碱(平喘药)、白细胞介素-2、别嘌醇、多抗甲素(α-甘露聚糖肽)等及其盐、酯及制剂。
4、复方制剂
注射用的抗生素与安乃近、氟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的复方制剂;
镇静类药物与解热镇痛药等治疗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。
5、其他禁用兽药
β-兴奋剂类:沙丁胺醇及其盐、酯及制剂;
硝基呋喃类:呋喃西林、呋喃妥因及其盐、酯及制剂;
硝基咪唑类:替硝唑及其盐、酯及制剂;
喹噁啉类:卡巴氧及其盐、酯及制剂;
抗生素类:万古霉素及其盐、酯及制剂。
二、常用抗病原体药物
(一)抗微生物药
1、β-内酰胺类:包括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;
青霉素类包括:青霉素、氨苄青霉素、羟氨苄青霉素(阿莫西林)、苯唑青霉素(新青霉素II)、邻氯青霉素及苄星青霉素等。
头孢菌类包括:头孢氨苄、头孢噻呋、头孢喹肟等。
2、大环内酯类:包括红霉素、泰乐菌素、北里霉素、替米考星等;
3、氨基糖苷类:包括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、新霉素、阿米卡星、大观霉素、安普霉素等;
4、四环素类:包括金霉素、土霉素、四环素、多西环素等;
5、酰胺醇类(氯霉素类):包括甲砜霉素、氟苯尼考;
6、多肽类:包括多黏菌素、杆菌肽、维吉尼霉素等;
7、磺胺类:磺胺嘧啶、磺胺甲基嘧啶、磺胺二甲基嘧啶、磺胺二甲氧嘧啶、磺胺对甲氧嘧啶、磺胺间甲氧嘧啶、磺胺甲基异噁唑等;
8、抗菌增效剂:三甲氧苄氨嘧啶(TMP)和二甲氧苄氨嘧啶(DVD);
9、氟喹诺酮类:诺氟沙星(氟哌酸)、培氟沙星(甲氟哌酸)、诺沙星(氟啶酸);氧氟沙星(氟嗪酸)、环丙沙星(环丙氟哌酸)、洛美沙星、恩诺沙星(乙基环丙沙星)、单诺沙星、二氟沙星(双氟沙星)及沙拉沙星等;
10、其他抗微生物药:林可霉素(洁霉素)、泰妙菌素(枝原净)等。
抗微生物药物的选用原则
由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疾病,如猪丹毒、破伤风、炭疽、马腺疫、气肿疽、牛放线菌病、葡萄球菌性和链球菌性炎症、败血症等,可选用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四环素类和大环内酯类、林可霉素等;
由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疾病,如巴氏杆菌病、大肠杆菌病、沙门氏菌病、肠炎、泌尿道炎症,则选用氨基糖苷类、四环素类和氟喹诺酮类等;
对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、败血症等,可选用耐青霉素酶的半合成青霉素,如苯唑肯霉素、邻氯青霉素,也可选用大环内酯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;
对绿脓杆菌引起的创面感染、尿路感染、败血症、肺炎等,可选用庆大霉素、多黏菌素等;
对支原体引起的猪喘气病和鸡慢性呼吸道病等,则应选用氟喹诺酮类、大环内酯类药,如恩诺沙星、红霉素、泰乐菌素等。
(二)抗寄生虫药
1、抗蠕虫药
(1)驱线虫药阿维菌素、伊维菌素、左咪唑(左旋咪唑)、丙硫咪唑(丙硫苯咪唑,阿苯达唑,抗蠕敏,史克肠虫清)、噻吩嘧啶、噻苯咪唑、哌嗪(驱蛔灵)、敌敌畏和敌百虫等。
(2)驱吸虫药硝氯酚、硫双二氯酚、硝碘酚腈和碘醚柳胺等。
(3)驱绦虫药氯硝柳胺、吡喹酮、槟榔碱和南瓜籽等。
2、抗原虫药
(1)抗球虫药氯羟吡啶(克球粉)、莫能菌素、二硝托胺(球痢灵)、甲基盐霉素、氨丙啉、盐霉素、拉沙里菌素、海南霉素、马杜拉霉素(加福、抗球王)、百球清(妥曲珠利)、地克珠利(杀球灵、球敌)、尼卡巴嗪(球净)、磺胺氯吡嗪(三字球虫粉)、磺胺喹噁啉、常山酮等;
(2)抗梨形虫药三氮脒(贝尼尔、血虫净)、硫酸喹啉脲和新胂凡纳明(九一四)等。
3、杀虫药
有机磷农药:敌百虫、敌敌畏、蝇毒磷、皮蝇磷等。
拟除虫菊酯类:溴氰菊酯(敌杀死)、氯氰菊酯等。
脒类杀虫药等:双甲脒(水生食品动物禁用)。
三、兽药残留与危害
(一)有害的兽药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及危害
兽药残留对人类及环境的危害是慢性、远期、累积性的。
种类 |
危害 |
β-内酰胺类抗生素 |
变态反应和耐药性 |
氨基糖甙类 |
耳毒性和肾毒性 |
大环内酯类 |
胃肠道刺激性和局部刺激性 |
四环素类 |
诱导耐药菌株、二重感染、影响牙齿骨正常发育 |
氯霉素类 |
氯霉素使骨髓造机能低下甚至再障,粒C缺乏; 氟苯尼考有胎毒性 |
磺胺类药及增效剂 |
急、慢性中毒(尿路结石)过敏反应 |
喹诺酮类 |
致突变、致畸,诱发耐药菌株,过敏反应、影响幼龄动物软骨发育等 |
苯并咪唑类(丙硫咪唑等) |
肝毒性、胚胎毒性 |
阿维菌素类 |
可发生急、慢性中毒,致畸性 |
抗球虫药 |
聚醚类抗生素毒性大。如马杜拉霉素 |
雌性激素 |
性质稳定,不易分解,经食物链进入人体:长期接触导致性激素紊乱,生殖发育异常等;肝脏毒性和诱发子宫癌、乳腺癌、睾丸癌、白血病等 |
克伦特罗(瘦肉精) |
急性毒性:手发抖,面部潮红、心率加快,胸闷、气短,恶心,呕吐、发热等。 慢性中毒:低敏感现象,药物作用持续时间缩短。 |
氯丙嗪 |
中枢抑制、内分泌紊乱。致畸 |
(二)休药期
休药期(WDT):从停止给药到允许动物出栏屠宰或其产品上市间隔时间。
临床用药中,应根据出栏屠宰时间,确定最后一次给药时间。在休药期间不得屠宰。在休药期内屠宰动物性食品不能食用。为了避免供人食用的动物组织或产品中残留药物超量。为了保证人在食用了其组织或产品后不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,必须执行休药期规定。
附:部分药物的休药期
兽药名称 |
停药期 |
氟苯尼考溶液 |
鸡5日,产蛋期禁用 |
恩诺沙星可溶性粉 |
鸡8日,产蛋鸡禁用 |
恩诺沙星溶液 |
禽8日,产蛋鸡禁用 |
氧氟沙星片58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氧氟沙星注射液 |
28日,弃奶期7日,产蛋鸡禁用 |
氧氟沙星溶液(酸性)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烟酸诺氟沙星溶液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四环素片 |
牛12日,猪10日、鸡4日、产蛋期禁用,产奶期禁用 |
甲磺酸达氟沙星粉 |
鸡5日,产蛋鸡禁用 |
甲磺酸培氟沙星可溶性粉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甲磺酸培氟沙星颗粒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吉他霉素预混剂 |
猪、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|
鸡7日,产蛋鸡禁用 |
乳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 |
禽8日,产蛋鸡禁用 |
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 |
禽8日,产蛋鸡禁用 |
复方阿莫西林粉 |
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复方氨苄西林粉 |
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二硝托胺预混剂 |
鸡3日,产蛋期禁用 |
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 |
鸡5日,产蛋鸡禁用 |
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吉他霉素片 |
猪、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地克珠利溶液 |
鸡5日,产蛋期禁用 |
那西肽预混剂 |
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复方氨苄西林片 |
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复方磺胺氯哒嗪钠粉 |
猪4日,鸡2日,产蛋期禁用 |
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 |
猪0日, 鸡0日,产蛋期禁用 |
马杜霉素预混剂 |
鸡5日,产蛋期禁用 |
地克珠利预混剂 |
鸡5日,产蛋期禁用 |
地美硝唑预混剂 |
猪、鸡28日,产蛋期禁用 |
海南霉素钠预混剂 |
鸡7日,产蛋期禁用 |
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 |
鸡0日,产蛋期禁用 |
盐酸沙拉沙星溶液 |
鸡0日,产蛋期禁用 |
恩诺沙星片 |
鸡8日,产蛋鸡禁用 |
氧氟沙星可溶性粉 |
28日,产蛋鸡禁用 |
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 |
鸡5日,产蛋期禁用 |